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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88038威尼斯午间沙龙第七场

发布日期:2018-05-21 作者: 点击:

 

唇枪舌战,展大师风采;观点交锋,真理越辩越明。2018517日,88038威尼斯午间沙龙活动第七在学院路综合科研楼B204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

 

学术研究总是在回应社会的需求中展现出勃勃生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从社会的需求出发提出的一项改革制度,必将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2016年开始试点以来,历时一年半,其成效如何?难点在哪?且听实务界与理论界的专家娓娓道来。

本次沙龙活动由88038威尼斯公法教研部的石亚淙博士主持,活动伊始,石亚淙博士介绍了与会嘉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杨征军副检察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王一超博士、88038威尼斯刑事司法学院耿佳宁博士与曾文科博士。

杨征军副检察长作为主讲人率先发言。杨检察长通过丰富的案例和严谨的数据深入浅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到该制度适用的动力、证明标准再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一一进行了详尽的讲解。首先,他认为认罪认罚的概念不能简单的理解,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导致其内涵丰富、形态多样。认罪包括认事、认罪等多种情况,认罪中是否包含悔罪、退赃等又是值得讨论的。认罚是指自愿接受所认之罪带来的刑事责任,但是也要注意其内涵也具有诉讼阶段性特征。从宽包括减轻刑事责任、程序从简、适用非羁押措施。其次,他分别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角度讲解了适用该制度的动力。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讲,其动力是争取宽大处理;对侦查机关来讲,其动力是降低取证难度、减少取证时间;检察机关的动力是减少举证责任负担、减少办案时间、加大挽损力度等;审判机关重视的是办案效率的提高。再次,他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出发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证明标准,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后,他强调实践中适用该制度务必要做好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这需要多举措并行,各方共同努力。

针对杨检察长的发言,王一超博士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主要从三个方面阐释了自己对该制度的看法。首先,她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阐述了该制度的正当性。其次,她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虽然采用的是一元化的证明标准,但是在个案的把握上一定要有所区别。最后,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也提出了建议,例如量刑幅度的细致化、值班律师“量”的目标实现后要更加注重“效”的问题等。

针对以上两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耿佳宁博士和曾文科博士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将讲座推向高潮。首先,学者耿佳宁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可否交易?该制度既然有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正当性,哪个方面应该处于优先位置?从出罪的角度讲,纯粹实体上的从宽合不合适?曾文科博士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从宽”的争议会不会否认其“认罚”的条件?在想象竞合、同种数罪、法定刑升格案件中如何认定认罪认罚从宽?

杨检察长与王一超博士对两位学者的提问,从实务和理论两方面分别进行了详尽的回答。最后,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专家学者们对同学们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的解答。不知不觉,沙龙活动接近尾声,所有的不舍化为掌声,88038威尼斯午间系列沙龙活动第七场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