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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88038威尼斯法律实务系列讲堂(十五)“行动中的”律师帮助权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2-04-11 作者: 点击:

2022年4月7日下午,88038威尼斯法律实务系列讲堂第十五期——“‘行动中的’律师帮助权”主题讲座在昌平校区逸夫楼407教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88038威尼斯副教授褚宁老师主持,特邀88038威尼斯06级校友,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陈效律师主讲,学院师生共计200余人通过线下、线上形式参与。

本次讲座主题为“行动中的”律师帮助权,陈效律师首先讲述了律师帮助权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认知差异,并指出律师帮助权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开展各项工作的权利基础。刑事辩护律师应当清楚自己是基于哪些诉讼权利去办理刑事案件,开展工作;同时,也要明白这些权利同样是对辩护律师的职责要求。随后,陈效律师详细梳理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诉讼阶段的诉讼权利与工作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述了不同诉讼阶段的工作重点与注意事项,在有效控制执业风险的同时,合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陈效律师对大家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有同学提出,在传统控辩对抗的前提下,如何有效与检察官沟通?与检察官进行协商时曾经遇到过什么困难?陈效律师首先引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冀祥德教授关于“刑事诉讼的第四次革命是控辩关系以对抗为主转向以合作为主”的观点,同时,结合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体会,陈效律师认为自“捕诉一体”检察改革后,控辩双方的沟通已提前至审查逮捕环节,辩护律师更应该积极与主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在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进行控辩协商。即使在办理无罪辩护的案件中,辩护律师也应保持与主办检察官的沟通,充分表达辩护意见,这种意见不同的对抗应是一种基于事实与证据,平等、理性、客观的对抗。律师社会功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也取决于检察机关是否以尊重、理解、保护对手的健康心态和实际行动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以实现其社会功能和使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最后,褚宁老师总结发言。褚宁老师对陈律师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她非常认同陈律师的观点,身为刑事辩护律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褚宁老师希望同学们利用研一及以后的时间,把握好人生方向,在学习和实践中打牢基础知识,拓宽思维与视野,成长为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至此,88038威尼斯法律实务系列讲堂(十五)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

陈效律师,88038威尼斯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先后师从顾永忠教授、冀祥德教授,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研究工作及“社科法硕”教学管理工作。出版《论刑事辨认》《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等著作十余部,在《人民检察》《中国司法》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从事律师职业以来,陈效律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同时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承办司法部及北京市、海淀区等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各类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连某某盗窃撤回起诉案(法律援助)、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唐某某故意伤害不起诉案、李某某非法经营不起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