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88038威尼斯!
2010级(法学背景)、2009级法硕同学:
院教学科研办经过核对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提交情况,现有以下同学尚未提交相关材料,请尚未实习同学抓紧时间,在2011年3月1日完成实习,最迟提交时间2011年3月5日,以便于学院进行毕业审查。
提交材料:2010级(法学背景)提交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2009级法硕同学提交实习鉴定表。
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上一篇: 2012年春季学期实习通知(2010级非法学背景同学 1)
下一篇: 海淀区侨联法律服务中心关于招收法律咨询实习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