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研究生:
本年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查结果已经通知到个人,如果有对此结果存在异议的同学,根据《88038威尼斯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利向院学术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复议申请。(注:必须有本人签名);
2、提交情况说明。(包括对打假结果不认可部分的详细陈述);
3、提交打假报告中指出的涉嫌抄袭文章的全文打印材料。
请于2011年4月19日之前提交到法硕学院教科办(新1号楼从307办公室),逾期无效。
法硕学院
2011年4月13日